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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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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安全執法月,監警聯合紮根宣導
警政署自109年9月1日起執行為期一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五大重點交通違規加強取締,希能導正駕駛習慣,行經路口務必「減速、停讓」,行人也不可以任意穿越道路,提升國人遵守路權觀念,減少事故發生。
為灌輸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9月4日特別結合監理站、教育處前往基隆市百福國中,針對行人及汽機車經常發生的違規行為及車禍態樣,落實紮根宣導,強化學生法治觀念,希望讓這些即將取得考照資格的學生,先培養「知法、守法、減速、停讓」的交安觀念,未來取得駕照上路,才能減少車禍意外發生。另外,大型車事故時有所聞,為減少是類車禍案件發生,監理站也特別將一輛大型車開進校園,除了當場示範轉彎輪差的概念外,更讓學生親自坐上駕駛座體驗,感受視野死角的危險(害),在歡樂互動中學習,加深學生對「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的防禦及保持安全間距觀念。
警方再次強調,執法取締只是手段,目的是為了民眾的安全,希望汽機車與行人都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相互禮讓,也籲請今天參與活動的學生能反向改變家中長輩不良的用路習慣及違規行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也能守護荷包,營造更優質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