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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每年12月至隔年1月間為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的高峰期,因天氣逐漸轉涼,時值補冬時節、聖誕佳節、元旦、農曆尾牙及春節連續假期,飲宴機會增加而有酒後駕車或肇事之情形。民眾於冬令時節喜愛吃薑母鴨、麻油雞進補,以為沒有喝酒沒關係,但含酒精的湯頭也會讓酒測值超標,不可不慎;另外,提醒民眾晚上聚餐如有飲用酒精濃度較高的酒類,隔天早上仍應避免駕車,以免體內尚有未代謝完成之酒精影響行車安全。
基隆市108年酒駕肇事案件共計70餘件,雖無人員死亡,但也造成57人受傷,其中20件發生在6~12時,顯示約有3成酒駕肇事案件發生在上午時段。為積極防制酒駕肇事案件發生,警察局除要求各單位加強勤務作為外,並針對轄內各餐飲、娛樂場所周邊實施機動巡邏及定點攔查取締工作;對此,第三分局特別因地制宜,運用大數據概念,統計轄內近3年「酒後駕車肇事」及「酒後駕車違規」資料,分析出酒駕熱時熱點,其中以暖暖區源遠路及七堵區明德一、二路最多,時段多集中在16~02時,其次是6~8時,作為各分駐(派出)所勤務規劃參考依據、提升執法效益,期能有效嚇阻民眾僥倖心態,消弭酒後駕車行為,展現警方嚴正執法之決心。
第三分局表示,108年7月1日起再度修法提高酒駕罰則,5年內機、汽車再次酒駕,將可罰到9、12萬元;3次以上酒駕,每次罰鍰將累加9萬元。酒駕拒測罰款首次18萬元,以累進方式計算,每次再加罰18萬元,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強制沒入車輛。另外當汽機車駕駛呼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同車乘客也要受罰,乘客最多可罰3,000元。警方呼籲駕駛人,法律的規範只是最後一道防線,真正要落實酒後不開車,還是得靠駕駛人本身的自制力,朋友間更應該互相提醒規勸,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或「代駕服務」等措施,嚴禁酒後開車,切勿以身試法,避免身陷牢獄之災,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最後更新時間:10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