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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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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違規熱點總解析,守法護荷苞好過年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統計107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總計1萬9,252件,其中包含員警當場攔停或拍照逕行舉發有1萬3,191件、民眾檢舉舉發有6,061件,每件違規罰鍰最少新臺幣300元起跳,最多9萬元,對於民眾財產影響甚鉅,用路人不可小覷。
       為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警方針對易肇事路段及治安要點編排勤務執行路檢稽查,加強各項重大交通違規執法取締,經警方主動攔查(逕行)舉發案件總共有1萬3,191件,分析駕駛人違規態樣以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5,989件最多,超速行駛3,443件次之,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1,287件再次之,酒後駕車224件;違規熱時則以8至10時及18至20時上下班尖峰時段最多。舉發熱點以八堵路3,373件最多,暖暖街1,811件次之,源遠路1,432件再次之,另外明德一路、光明路、東勢街等也都榜上有名。此外107年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的舉發案件高達6,061件,分析檢舉項目以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4,880件最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352件次之,違規超車185件再次之;檢舉熱時則以8至10時及16至18時最多。檢舉路段以明德一路778件最多、百福火車站760件次之,暖暖街745件再次之。從分析數據來看,員警舉發違規停車占絕大多數,民眾檢舉項目亦同,由此可見違規停車是本市市民最為重視的問題;警方舉發取締及拖吊是手段,不是目的,是治標不是治本,希望透過執法的決心,讓守法及遵守交通規則成為市民運動,不但自己不違停,也監督所有用車人,還給民眾一個井然有序的市容環境,一座文明進步的城市應有的面貌。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在新的一年仍將列為例行勤務,並著重於併排、公車站牌、人行道、岔路口違停取締,希望全體市民一起遵守交通法規並監督所有用路人,才能克竟全功,達到交通順暢、防制事故之效,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最後更新時間:108-02-18